2015年6月13日 星期六

新聞類-18歲以下用3C逾半小時 父母要罰

  當放任孩童持續使用3C產品逾半小時將違法,未來是否也該制定個法律,放任孩童飲食而導致肥胖也開罰呢?是否該制定個法律,為避免孩童受到二手菸的危害,養育小孩的家長全面禁止吸菸呢?

  台灣的法律逐漸演變得「瑣碎化」,少數人的始作俑者,真的有必要制定一套死板的規範,讓全民來遵守嗎?我相信部分的問題,應該可以由道德來解決;以孩童重度使用3C產品而言,罰款的行政處分過重,可以先行宣導改善,或是聯合衛教機構與科技業者,在孩童使用模式下限制使用時間,或是當孩童發生近視徵兆時,由醫師與家長共同協調孩童使用3C產品之時間安排即可;否則未來親子在家共同觀賞電影,是否也有犯法疑慮呢?實在沒有必要制定這樣的法律嘛!

新聞網址: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18%E6%AD%B2%E4%BB%A5%E4%B8%8B%E7%94%A83c%E9%80%BE%E5%8D%8A%E5%B0%8F%E6%99%82-%E7%88%B6%E6%AF%8D%E8%A6%81%E7%BD%B0-22161508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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